2020年8月25日中午12點半,根河森林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民警接到庫根公路施工工人報警稱:在施工現場發現一只野生貓頭鷹,可能是誤入市區,現已將貓頭鷹保護在工人所居住的賓館內,希望民警予以救助。
接到報警后,民警第一時間到達現場,打開裝貓頭鷹的紙箱,發現是一只成年烏林鸮,體型較大,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。民警遂將烏林鸮帶至派出所檢查身體是否有外傷。經檢查,這只烏林鸮身體無外傷血跡,沒有被人為傷害的痕跡。于是,民警將烏林鸮帶到根河市電視塔山處,將其放生,回歸自然。
□ 魏永春 周翔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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